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 坚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进行公开的原则;
   (二) 坚持围绕重大改革措施和经济发展中心任务进行公开的原则;
   (三)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完善提高、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 坚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职工群众知情和有利于职工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原则。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均实行对内对外公开,并实行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结办制,办结公示制等在内的行政责任制。
  (一) 对外公开的具体事项
  1、 部门职责、职责和权限。
  2、 局领导班子组成人员职责、联系方式。
  3、 内设科室负责人及其职责、联系方式。
  4、 国家有关粮食事业发展和宏观调控政策内容,实施措施。
  5、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政策、改制方案、实施情况。
  6、 下岗再就业及生活保障的政策规定。
  7、 粮食收购政策内容、收购范围、收购品种、收购价格。
  8、 审批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的政策依据、对象、内容。
  9、 审批办理的条件、标准、程序、时限。
  10、 粮食市场监管的法规依据、对象、内容、标准及查处结果。
  11、 工程项目招、投标条件、结果。
  12、 基建工程资金融资渠道、资金使用情况。
  13、 大宗储粮包装、苫盖物、保粮药需求量,质量要求,招、投标结果及费用情况。
  14、 人大、政协提案、论案及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回复结果。
  15、 全行业年度经营状况。
  (二) 对内公开的具体事项
   1、 大额财务收支情况,包括拨入经营总额,支出项目及金额费用。
   2、 局机关干部、职工的选拔使用和调配。
   3、 全局年度政务、业务工作计划安排和执行情况。
   4、 局属企业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奖罚措施及结果。
   5、 局属干部任用、职工考核、奖励或违纪事件查处事项。
   6、 涉及局内干部职工利益等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 对外公开形式
   1、 在局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布应对外公开的全产内容和办事程序。
   2、 工作人员实行佩戴身份名牌上岗办公,在办公桌摆放有姓名、职务、职责桌牌。
   3、 通过新闻媒体部门网页向社会公布应公开的事项及程序。
   4、 通过政务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重大政务活动及工作动态。
   (二)对内公开的形式
   1、定期召开有关会议传达政策、文件、决议和执行情况。
   2、及时向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印发重大政务工作文件或资料。
   3、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涉及职工利益的各项事务。
   4、及时召开职工会议通报应公开的事项及结果。
   四、政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二)工作机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监督检查科,负责政务公开方案的制定,实施及日常监督考核工作。
  (三)职责分工。由局政务公开小组统一领导,各科室分工协作,将各自业务纳入全局正常管理工作之中。
  (四)监督措施
   1、 全员参与、全员监督;
   2、 实行首问责任制;
   3、 将政务公开纳入科室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严格考核评议;
   4、 公开举报电话:833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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